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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黎世飛行1000-投保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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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時必須身在中華民國境內(即限於台、澎、金、馬)。
- 投保年齡14-55足歲且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身份。
- 本專案商品殘廢保險金及傷害醫療保險金之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身故受益人蘇黎世產險僅接受被保險人指定其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翁婿或婆媳為受益人。
- 若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非同一人時,投保完成後,煩請於要保書上簽名後,並回傳至易安網客服中心。
- 被保險人如有高血壓症(收縮壓140mmHg,舒張壓90mmHg以上)、狹心症、心肌梗塞、先天性心臟病、主動脈血管瘤、腦中風(腦出血、腦梗塞)、腦瘤、癲癇、智能障礙(外表無法明顯判斷者)、精神病、癌症(惡性腫瘤)、肝硬化、尿毒症、血友病、糖尿病、酒精或藥物濫用成癮、眩暈症、視網膜出血或剝離、視神經病變、運動神經病變等疾病及失明、聾啞、言語咀嚼機能障礙、四肢缺損畸形或懷孕等情況,不在本專案承保之列。
- 為保障被保險人權益,如日後職業變更且變更後之職業屬拒保資格者, 請務必通知蘇黎世產險公司辦理退保。如未通知,於保險事故發生時蘇黎世產險將不予理賠,並無息退還全額保險費。
- 蘇黎世產險保留承保與否及調整保險費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悉依蘇黎世產險保險單條款規定辦理。
- 本專案商品不承保以下職業類別人員:
- 傷害保險職業類別第五、六類及拒保類人員。
例:碼頭工人及領班、鷹架架設工人、鋼鐵廠工人、焊接工、車床工、海水浴場救生員、高樓外部清潔工、刑警、電力工程設施之架設人員、武打演員、木材伐木工、鋸木工、瓦斯分裝工、沖床工、剪床工、洗床工、起重機之操作人員、建築工程車駕駛及操作員、營業用貨車司機、隨車捆工、救難船員、漁船船員、飛行人員、機上服務員、建築工人、隧道工程人員、高速公路工作人員、消防隊員、礦工、潛水人員、爆破工作人員、硫酸鹽酸硝酸等製造工、炸藥業從業人員、戰地記者、特技演員、動物園馴獸師、高壓電工程施工人員、特種兵(傘兵、水中爆破兵、化學兵、蛙人、負有佈雷爆破任務之工兵)、軍機飛行員、空中或海上服勤軍警、海巡人員、鎮暴警察等。
- 不保人員及性質:外國人士(無居留證或工作證者)、非法入境者、馴犬人員、沿海養殖工人、捕魚人、吊車操作人員、山地造林工人、山林管理人員、工礦安全人員、採砂石業工人、港口作業人員、空勤人員、建築工程業人員、車床工(全自動)、電鍍工、放射線修護人員、空氣調節器裝修人員、武術指導、海水浴場救生員、特種營業工作人員、有線電視架設人員、水利工程設施人員、自來水管裝修人員、瓦斯管線裝修工、瓦斯儲氣槽分裝廠工作人員、液化瓦斯零售商人員、化學工程環保人員、金融機構現金運送人員、警衛保全人員(駐衛警、裝設系統保全除外)、下水道清潔工、各種職業運動人員。
- 每一被保險人投保單一保險公司各類傷害保險(旅行綜合保險除外),合計一般意外事故最高理賠上限為新台幣五百萬元。每一被保險人投保單一保險公司各類傷害保險(旅行綜合保險除外),合計乘坐陸海空大眾運輸工具最高理賠上限為新台幣二千萬元。請勿超額投保,同時保險公司保留承保與否的權利。
- 繳費方式:限信用卡線上繳費。
- 完成申請程序後,待保險公司核保通過後,您的保單將於您所填寫之保險起始日生效,保險期間自生效日起一年。
- 契約的變更或轉移:本保險要保書內容擬變更時,應通知保險公司,並經其同意並簽批,始生效力。
- 保險公司將儘速於投保手續完成後十五日內將保險證明書及保險費收據郵寄至您指定的地點。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洽保險公司服務專線:
Tel:0800-688-678(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9:00am-6:00pm)
E-mail:ezfly.twz@zurich.com
- 申請理賠注意事項:
請詳閱保險公司「理賠申請書」之相關規定,所檢附之相關單據皆須為正本;子女及配偶申請理賠時請檢具戶口名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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