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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標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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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平安旅遊險-投保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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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保險係投保「富邦個人旅行綜合保險」,若您投保時已身在台、澎、金馬以外地區者,很抱歉,您不能參加本保險計劃了。
- 投保年齡及保額限制:
| 年齡 |
14歲(含)以下 |
15~69歲 |
70歲(含)以上 |
81歲(含)以上 |
| 旅行平安保險保額 |
200萬 |
1000萬 |
200萬 |
不予承保 |
| 傷害醫療費用保額 |
依自選方案之保額規定 |
依自選方案之保額規定 |
不予承保 |
不予承保 |
- 配合保險法第一百零七條及第一百三十五條之修訂,及財政部台財保字第O九一O七五一三OO號函之規定,為免保險淪為犯罪工具及杜絕道德危險,自九十二年元月一日起凡「以十四歲以下之未成年人,或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為被保險人所出售人壽保險及傷害保險之保險單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上限為新台弊二佰萬元整,其餘死亡給付無效。」自九十二年元月一日開始實施。
- 為避免產險業承做健康保險之疑慮,富邦產物即日起停止販售「富邦個人旅行綜合保險」海外經濟型及海外豪華型之「海外突發疾病與醫療費用附加保險」,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 若您的旅遊活動涉及「 裝備登山」、「裝備潛水」、「溯溪」、「滑雪」、「衝浪」者,旅行平安保險的投保保額及富邦產物保險(股)公司理賠金額以NT$2,000,000為限。
- 對同一旅行行程,若已於富邦產物保險(股)公司或他保險公司或其他網站投保旅行平安保險保額達NT$10,000,000者,即不得再行投保,且富邦產物保險(股)公司理賠金亦以NT$10,000,000為限。
- 若您有意投保,請填寫旅遊相關資料來試算保費;
若您有額外的保險需求,請洽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02)2706-7890 分機 204黃麗雪小姐
(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8:30am∼5:30pm)E-mail:division4@fubon.com.tw
- 投保完成後,您的保單將於您所填寫之保期起始日起生效
- 富邦產物保險(股)公司將儘速於保單生效後三∼七日內將保險證明書及保險費收據郵寄至您指定的通訊住址。
- 退保注意事項:
- 被保險人自保險期間開始後即不得再辦理退保。
- 被保險人辦理退保時,應自行連絡保險公司,填寫批改申請書,並簽名蓋章後併同下述文件以掛號寄給保險公司:(1)身份證影本 (2)保險單正本 (3)收據正本
保險公司於收齊上述文件後一個月內,將扣除電匯費用新台幣三十元之保險費餘額匯入被保險人指定銀行帳戶。
- 本保險要保書內容擬變更時,請連絡保險公司或易安網客服中心02-6638-9618。
A.延期、取消 :須於原保險生效日前辦理。
B.延長投保天數 :須於保險有效期間內辦理延長,並來電至易安網客服中心告知延長保期,同時完成補
費動作。若人在國外,可請家人代為完成補費動作,方可延長投保天數。
C.縮短投保天數 :以mail或電話通報保險公司或易安網客服中心(dr.ezanla@ezanla.com)的時間點做為保期
結束時間。
- 申請理賠注意事項:
請連絡易安網客服中心(02-6638-9618),並參照「富邦個人旅行綜合保險保單條款」,備妥相關單據的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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